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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

不動產地政士業務訓練民法與土地法班 115/02/26 ~ 115/04/16 

線上報名網址:https://ojt.wda.gov.tw/ClassSearch/Detail?PlanType=1&OCID=169480

訓練機構

訓練單位: 社團法人台灣不動產仲介發展協會 保險證號: 02002700A
學科場地地址: 10484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206號7F(華林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7F訓練教室) 開啟Google地圖(另開新視窗) 
學科場地地址2: 10484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206號5F(華林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5F訓練教室) 開啟Google地圖(另開新視窗) 
術科場地地址:  
聯絡人: #10潘小姐、#14林小姐 電話: 02-25182896

課程內容

課程代碼: 169480
瀏覽人次: 584 人
已報名人數: 0 人 (已報名人數不等於錄訓人數,實際招生情形,請逕洽訓練單位)
課程名稱: 不動產地政士業務訓練民法與土地法班(實體課程)
學分數: 非學分班
師資介紹: 林朝誠 老師
學歷:輔仁大學   法律學研究所
專長:1.民法2.消費者保護法3.公平交易法4.不動產經紀法規5.土地法規6.土地稅法規7.信託法8.土地登記實務

陳瑞祥 老師
學歷:國立台北大學   企業管理系
專長:不動產估價、土地法規、土地相關稅務、土地登記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令,不動產投資、財產稅務規劃,法拍不動產投資實務,中小企業財務報表分析
縣 市 別: 臺北市
訓練計畫: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
所屬計畫: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
訓練班別: 不動產地政士業務訓練民法與土地法班(目前尚未開始報名)
報名繳費方式: 1.報名時應先繳全額訓練費用   13,260
訓練費用:
  • 學員負擔:2,652
  • 政府負擔:10,608
  • 每班人數:20 人
  • 訓練時數:78 小時
訓練性質: 在職
報名日期 : 115/01/27 12:00 ~ 115/02/23 18:00 (若開放報名時間超過1個月以上,表示本班曾變更訓練期間)
預定訓練起訖日期: 115/02/26 ~ 115/04/16
上課時間: 每週四18:30-21:30上課、每週六09:00-12:00;13:00-16:00,除了2/28、4/4不上課上課、每週日09:00-12:00;13:00-16:00,除了3/1不上課上課
訓練期限 : 1-3個月
專長能力:
不動產地政士
上課日期 授課時間 時數 課程進度/內容 授課師資 助教 遠距教學
115/02/26(星期四) 18:30~21:3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一) 權利主體:權利之分類、自然人之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、法人之權利能力及侵權行為能力、社團與財團 林朝誠    
115/03/05(星期四) 18:30~21:3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二) 權利客體(動產及不動產、主物與從物、原物與孳息) 林朝誠    
115/03/07(星期六) 09:00~12:0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三) 法律行為:法律行為之分類、法律行為之要件、意思表示之瑕疵、代理 林朝誠    
115/03/07(星期六) 13:00~16:0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四) 債之發生(1):契約之成立及效力、契約之解除及效力、無因管理之要件及效力 林朝誠    
115/03/08(星期日) 09:00~12:00 3 土地法規(一)土地概論(土地定義、土地問題、土地政策、土地立法、土地行政) 陳瑞祥    
115/03/08(星期日) 13:00~16:00 3 土地法規(二)地權(1)地權基本概念、私有地權、公有土地。土地法規(三)地權(2)自耕農之創設、外國人取得土地權利之管制、大陸人民取得不動產物權之規定 陳瑞祥    
115/03/12(星期四) 18:30~21:3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五) 債之發生(2):不當得利之要件及效力、侵權行為之要件及效力、損害賠償方法及範圍 林朝誠    
115/03/14(星期六) 09:00~12:0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六) 債之效力(1):给付不能、不完全给付、给付遲延 林朝誠    
115/03/14(星期六) 13:00~16:0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七) 債之效力(2):代位權及撤銷權、定金及違約金 林朝誠    
115/03/15(星期日) 09:00~12:00 3 土地法規(四)地價二文化政策、規定地價程序、照價收買之原因、照價收買之補價、照價收買土地之處理土地法規(五)地籍(地籍整理、地籍圖重測、土地複丈、土地總登記、土地權利變更登記)土地法規(六) 土地利用(3)空地、荒地、土地重創、市地重創 陳瑞祥    
115/03/15(星期日) 13:00~16:00 3 土地法規(七)土地利用(1)土地利用基本概念、綜合開發計畫、區域計畫、都市計畫。土地法規(八)土地利用(2)公共設施用地、房屋租用、基地利用、耕地租用 陳瑞祥    
115/03/19(星期四) 18:30~21:3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八) 有名契約(1):買賣契約、贈與契約、租賃契約、僱傭契約 林朝誠    
115/03/21(星期六) 09:00~12:0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九) 有名契約(2):承攬契約、委任契約、保證契約、借貸契約 林朝誠    
115/03/21(星期六) 13:00~16:0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十) 物權通則: 物權之變動要件、物權之效力、物權法定主義 林朝誠    
115/03/22(星期日) 09:00~12:00 3 土地法規(十)土地徵收(2)區段征收、撤銷徵收、土地徵用、地上權與徵收、 平均地權基金地政士法 陳瑞祥    
115/03/22(星期日) 13:00~16:00 3 土地法規(九)土地徵收(1)土地徵收之認識、徵收之程序、徵收之補價、一併徵收土地法規(九)土地徵收(1)土地徵收之認識、徵收之程序、徵收之補價、一併徵收 陳瑞祥    
115/03/26(星期四) 18:30~21:3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十一) 所有權:1.物上請求權2.區分所有3.動產善意受讓及遺失物的拾得4.共有物的使用、管理、處分、分割 林朝誠    
115/03/28(星期六) 09:00~12:0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十二) 擔保物權(1):1.普通抵押權的意義2.普通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及標的物範圍3.抵押權的保全4.抵押權的實行 林朝誠    
115/03/28(星期六) 13:00~16:0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十三) 擔保物權(2):1.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意義2.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特性3.債權額的確定及結算4.最高限額抵押權與普通抵押權之區別 林朝誠    
115/03/29(星期日) 09:00~12:00 3 地政士法(一)1.取得地政士資格要件 2.取得開業資格要件、開業執照補發及換發程序 3、地政士業務責任之介紹 陳瑞祥    
115/03/29(星期日) 13:00~16:00 3 地政士法(二) 4、地政士簽證資格及廢止要件5.地政士公會成立之程序6.地政士獎懲之介紹 陳瑞祥    
115/04/02(星期四) 18:30~21:3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十四) 婚姻(1):1.結婚之形式要件及實質要件 2.婚姻的財產及身分上效力3.婚姻之無效及撤銷4.夫妻財產制 林朝誠    
115/04/09(星期四) 18:30~21:3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十五) 婚姻(2):1.離婚之要件2.離婚之效力3.離婚與未成年子女的親權保護。信託的方式及效力 林朝誠    
115/04/11(星期六) 09:00~12:0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十六) 父母子女(親權之行使、子女之姓氏、婚生子女推定及否定、非婚生子女之認領)。信託財產之範圍及特性 林朝誠    
115/04/11(星期六) 13:00~16:0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十七) 繼承問題(法定繼承人、法定應繼分及特留分、限定繼承、拋棄繼承)。信託受益人之利益及撤銷權 林朝誠    
115/04/16(星期四) 18:30~21:30 3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(十八) 繼承問題(法定繼承人、法定應繼分及特留分、限定繼承、拋棄繼承)。信託受託人之限制及責任 林朝誠    

本網頁公告之上課日期及授課時間僅供參考,實際上課時間請洽辦訓單位確認。

參訓資格

學歷: 高中/職(含)以上
年齡: 年滿15歲以上
資格條件: 有志參與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者或欲投入不動產經紀業的勞工朋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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