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
自本(103)年3月28日起,
內政部為維護參加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取得課程、
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換證訓練課程、
不動產經紀人換證訓練課程、
地政士換證訓練課程學員參訓之權益,
各訓練機構、團體編排每日授課時間,不得逾越8小時。
本訓練單位會調整訓練課程,詳情請洽承辦人員 謝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