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仲介業職業工會會員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
一、主 旨:為激勵會員之子女好學認真讀書,力爭上游,為國家社會培植科技人才為目的。
二、經費來源:由本會互助金提撥支應。
三、獎學對象:凡本會所屬之會員子女就讀各等級學校,其學業、操行、體育成績附合本辦法之規定
者均可辦理申請,對象分組如下:
- 國中組
- 高中(職)組(含五年制大專院校一、二、三年級)
- 大專組(含五年制大專院校四、五年級)
四、獎學金額:
- 國中組:每名600元整。(每學年十五名)
- 高中(職)組:每名1,500元整。(每學年十五名)
- 大專組:每名2,000元整。(每學年十名)
五、應備條件:
- 申請人需是本會享勞健保之會員每月繳交150元常年會費者(即會員)參加本會須滿一年以上,(不含概僅團保、會籍保留、榮譽會員)。
- 會員欠繳會費、勞保費等2個月者概不受理。
- 各組申請平均學業成績需符如下:
一、國中組平均九十分以上。
二、高中(職)組平均八十五分以上。
三、大專組平均八十分以上。 - 申請人之各科成績不得低於七十分,操行成績應在甲等以上。
六、申請手續:
- 繳交在學子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(須有註冊章)。
- 在學子女身分證影印本一份。(如無身分證須附戶口名簿影本)
- 繳交年度上、下學期成績單【正本】一份。
- 填寫會員子女獎學金請領書(請向本會領取或至下載專區下載)。
- 每一會員只限申請一名子女,同一子女不可重複申請。(一戶多名子女申請時,只取一名通過)
七、申請期限:※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,逾時不再受理 ※
八、獎學金審核發放:由本會常務理事、理監事會、總幹事負責評審核發。
九、本辦法第四條所列金額得視本會經費情況,按年提表經會員大會調整。
十、本法未盡事宜得經理監事會修正通過承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。
電話:(02)2518-2896 傳真:(02)2508-3251
工會網址:http://www.agency.org.tw/ 敬請多加留意網頁上各項活動及資訊內容。
會計部 104.06.17修訂